股東變動是否需要交印花稅呢?
答:對于股東變動應不應該交印花稅,如下:
普通企業(yè)股權發(fā)生變化,應該按“產權轉移書據“稅目,適用0.5‰稅率,雙方繳納印花稅。
在全國中小企業(yè)股份轉讓系統(tǒng)買賣、繼承、贈與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,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,由出讓方按1‰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稅。
綜上所述,股東變動是需要要交印花稅的。
同時,以下兩點需要注意以下:
1.如果僅變更法人代表,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金額總和未變,不涉及繳納印花稅。
如果股東按原出資額轉讓全部股權給他人,公司實收資本不變,則公司不需要交印花稅;股東個人原價轉讓,股權應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。
2.實收資本沒有變,公司不交印花稅。股東按各自所占實收資本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算交納印花稅。
根據《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[1994]25號)的規(guī)定:企業(yè)執(zhí)行“兩則”啟用新賬簿后,其“實收資本”和“資本公積”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,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。據此,企業(yè)注冊資本變動,只需要根據實際到賬的“實收資本”與“資本公積”的變化額補交印花稅即可。如果上述兩科目無增加變化,企業(yè)無需補繳印花稅。
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,這下您應該清楚了:股東變動是需要交印花稅的。更多關于稅務方面的問題,多加關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