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是常用于財務(wù)計算中的折舊法之一,即把折舊期限均攤在每一年中,每一年等額折舊,在折舊期內(nèi)每一年計提的固定折舊額。
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的公式為:每月折舊額=資產(chǎn)原價x折舊率÷12,折舊率=(所需折舊期限÷使用年限)*100%;比如某資產(chǎn)原價10000元,使用年限5年,折舊期限為3年,每月折舊額=10000元×[3(所需折舊期限)÷ 5(使用年限)]÷12=500元
因為平均年限法用固定折舊率計提,因此每月折舊額是固定的,一次性投入的費用較少,折舊總額也不會因為折舊期限的變化而變化,非常簡便可靠。但由于平均年限法一般只采用計劃年限,不考慮機器實際使用壽命,投入成本也更高,因此一般使用較少,另外也不能充分體現(xiàn)資產(chǎn)實際折舊的情況。
拓展知識:
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雖然投入成本更高,但是其稅前折舊總金額通常更高,因此即使不考慮投資回報率,也可以從稅收優(yōu)惠中獲得更多的益處。此外,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的方法也可以用于共同投資的費用,以便在提前計提折舊時節(jié)約成本。另外,當(dāng)資產(chǎn)有效使用壽命短于計劃年限時,平均年限法也具有優(yōu)越性,可以加快折舊,同時不影響折舊稅前總額,以加快投資回報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