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源稅從價定率征收的計稅依據(jù)是什么?
(一)從價定率征收的計稅依據(jù):
從價定率計算資源稅的銷售額,包括納稅人銷售應稅產(chǎn)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,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。
(二)從量定額征收的計稅依據(jù):
以銷售數(shù)量為計稅依據(jù)。
采用從價定率方式征收資源稅的有哪些?
對原油和天然氣開采,資源稅的征收由過去的從量定額計征方式改為從價定率計征。
僅采用從價定率征收的稅種有:增值稅、城建稅、車輛購置稅、企業(yè)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產(chǎn)稅、契稅。
消費稅、資源稅、關稅、印花稅同時涉及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征收方式。
車船稅、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耕地占用稅是只采用定額征收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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