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機器設備為外購 未分別核算 全部按貨物適用16%稅率或全部按服務適用10%稅率. 上面這段話里什么情況下可以選擇16%的稅率,什么情況下可以選擇10%的稅率,現(xiàn)行13%和9%稅率依舊如此嗎?
常思一二
于2021-07-01 21:43 發(fā)布 ??1393次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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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艾米老師
職稱: 初級會計師
2021-07-01 22:28
您好!原政策依據(jù)是:
會計上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,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。
(1)銷售設備適用增值稅率16%;
(2)安裝服務適用增值稅率10%,符合條件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征收適用增值稅征收率3%.
依據(jù):
國家稅務局2017年4月20日印發(fā)的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)第一條明確規(guī)定: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、機器設備、鋼結構件等自產(chǎn)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、安裝服務,不屬于《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文件印發(fā))第四十條規(guī)定的混合銷售,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,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。
現(xiàn)行13%和9%稅率依舊適用,《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)第六條: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(chǎn)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,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,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。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,如果已經(jīng)按照兼營的有關規(guī)定,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,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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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原政策依據(jù)是:
會計上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,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。
(1)銷售設備適用增值稅率16%;
(2)安裝服務適用增值稅率10%,符合條件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征收適用增值稅征收率3%.
依據(jù):
國家稅務局2017年4月20日印發(fā)的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)第一條明確規(guī)定: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、機器設備、鋼結構件等自產(chǎn)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、安裝服務,不屬于《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文件印發(fā))第四十條規(guī)定的混合銷售,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,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。
現(xiàn)行13%和9%稅率依舊適用,《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)第六條: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(chǎn)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,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,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。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,如果已經(jīng)按照兼營的有關規(guī)定,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,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。
2021-07-01 22:28:30

這個需要單獨簽訂合同,單獨核算,按不同的稅率核算處理。如果不能分開核算,就是從高征收
2019-08-27 16:42:03

您好。是分開核算。服務和貨物的單獨核算
2020-09-09 16:34:41

你好,貨物和建筑服務第一個是
如果是外購的直接開材料的。
2021-11-12 13:52:47

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【2018】年第42號),六、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(chǎn)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,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,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。
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,如果已經(jīng)按照兼營的有關規(guī)定,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,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。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(yǎng)服務,按照“其他現(xiàn)代服務”繳納增值稅。(該政策自2018年7月25日開始施行)。
2022-03-21 08:34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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